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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部分税收票证的通知 浙地税函〔2006〕565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部分税收票证的通知

    浙地税函〔2006〕5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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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部分税收票证尺寸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6〕421号)规定,落实货物运输业代开票纳税人"先税后票"的要求,省局决定对税控开票软件中征收税款使用的《税收通用缴款书》、《税收通用完税证》、《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和《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等4种税收票证统一尺寸标准和相关栏次内容(具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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