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2-12
生效日期: 2006-12-12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出口退税审核、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通知》(国税函〔2006〕11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0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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