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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苏州现代码头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6〕433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苏州现代码头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6〕4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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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苏州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申请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6〕19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苏州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系由英属维尔京群岛现代货箱码头太仓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23.5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8.225亿元人民币,经营期限为50年,经营范围为运输业务相关
    责任编辑:ld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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