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2-12
生效日期: 2006-12-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苏国税发〔2006〕107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辅导,落实好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徐州市地方税务局200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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