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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国税发〔2006〕200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国税发〔2006〕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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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第16号令《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颁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宣传《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是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管理的
    责任编辑:ld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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