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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7年1月份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国税函〔2006〕257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7年1月份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国税函〔2006〕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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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06〕13号)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由于此次改革涉及预算科目编码的调整,我市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需对软件进行调整,因此2007年1月份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的倒扣、正划时间由1月1日调整为1月4日。 1月1日至1月3日期间,远程申报、电话申报及联网系统将关闭,不受理纳税申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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