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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岩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龙岩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汇总缴纳税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岩国税函〔2006〕130号 

    龙岩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龙岩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汇总缴纳税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岩国税函〔2006〕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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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龙岩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晟公司)的经营实际,为了便于企业管理与核算,同时支持连锁经营的发展,经研究,现就以海晟公司为单位汇总核算、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海晟公司下属各县(市)全资直营连锁经营门店未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根据《关于印发〈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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