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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全责征收试点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梅地税发〔2006〕272号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全责征收试点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梅地税发〔2006〕2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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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江区、梅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梅州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全责征收试点业务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2006年12月13日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全责征收试点业务操作规程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试点模式,就是由地税部门承担起社会保险费征收中缴费单位(个人)登记、缴费核定、缴费申报、审核、征收、追欠、检查、报表生成等流程。具体的业务操作规程如下:  
    责任编辑:ld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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