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2-13
生效日期: 2006-12-1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梅江区、梅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梅州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全责征收试点业务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2006年12月13日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全责征收试点业务操作规程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试点模式,就是由地税部门承担起社会保险费征收中缴费单位(个人)登记、缴费核定、缴费申报、审核、征收、追欠、检查、报表生成等流程。具体的业务操作规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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