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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二字〔2006〕121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二字〔2006〕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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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便于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现就2006年以来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及执行口径明确如下:  一、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的征税问题  (一)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二手房”交易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住房,其余如:商铺、车库、仓库、土地使用权等各种非个人住房的财产转让所得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
    责任编辑:ld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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