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2-13
生效日期: 2006-12-1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赞助北京第29届奥运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2006年12月13日 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赞助北京第29届奥运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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