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2-01
生效日期: 2007-02-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7年2月1日起执行。 附件:《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