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2-05
生效日期: 2006-12-05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设区市地税局: 接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安利公司经售员使用“夫妻卡”如何征税问题的请示》(榕地税发〔2006〕105号)反映: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福州分销中心(简称“安利公司”,甲方)与销售代表(简称“经售员”,乙方)及其配偶签订《安利销售代表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个人银行帐户,作为推销安利产品业绩提成劳务报酬的收入卡,同时甲方配发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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