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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税函〔2006〕81号
发文日期: 2006-10-20
生效日期: 2006-10-20
发文机关: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对奥运会提供通信相关服务赞助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6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2006年10月20日
发文机关: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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