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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采取便民措施优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21〕6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采取便民措施优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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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日,《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将正式施行。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为引导农业机械销售者规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销售发票”),优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经商国家税务总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法规知识宣贯  各地要进一步向农业机械销售者、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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