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扬州远扬国际码头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5〕105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扬州远扬国际码头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5〕105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扬州远扬国际码头有限公司享受港口、码头企业税收优惠请示》(扬国税发〔2005〕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扬州远扬国际码头有限公司是由扬州市港务有限公司、中远码头(扬州)有限公司、张家港永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在原扬州港基础上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立于2004年2月,经营期限50年,经营范围是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及与港口装卸、运输业务相关
    责任编辑:tax962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