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5-03-30
生效日期: 2005-03-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扬州远扬国际码头有限公司享受港口、码头企业税收优惠请示》(扬国税发〔2005〕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扬州远扬国际码头有限公司是由扬州市港务有限公司、中远码头(扬州)有限公司、张家港永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在原扬州港基础上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立于2004年2月,经营期限50年,经营范围是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及与港口装卸、运输业务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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