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5-04-01
生效日期: 2005-04-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琅岐分局: 为贯彻实施市地税局关于建立“一体两翼”的税源监控体系,切实减轻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负担,努力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社会化,促进税务代理工作有序地介入地税征管事务,真正将税务代理作为税收征管的有益补充,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闽国税发〔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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