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5-04-04
生效日期: 2005-04-04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中年份代码含义的通知》(国税函〔2005〕21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中的第6、7位年份代码,一律为印刷年份。 二、发票联上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一律使用红色防伪荧光油墨印制。湖南省地方税务局2005年04月04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