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5-04-04
生效日期: 2005-04-0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地方税务局、市区税务分局: 现将苏地税发〔2005〕38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启用新发票监制章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根据我局目前新版普通发票印制及使用情况,现确定我局自2005年4月1日起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印制新版普通发票,旧发票监制章印制的新版普通发票可继续使用。 附件:苏地税发〔2005〕38号(略)无锡市地方税务局2005年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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