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5-04-04
生效日期: 2005-04-04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减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2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减免税普查数据的利用。2004年7月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减免税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4〕83号)文件精神,全省开展了一次减免税全面普查,普查数据显示,2003年全省共有13.45万户企业享受了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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