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4-11-17
生效日期: 2004-11-1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去年,省人大组织对省地税系统执法情况进行了评议,作出了《关于加强省地方税务工作的决议》。一年来,全市各级地税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决议》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地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切实做好向地方人大的工作汇报,现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贯彻落实《决议》的情况和一年来地税工作的开展情况,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地方人大进行专题汇报。 二、各单位要切实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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