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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领购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地税函〔2005〕22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领购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地税函〔200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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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象屿(火炬)分局筹备处、信息技术分局:  根据商务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2005年第9号令)以及《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关于厦门市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集中备案的通知》(厦贸发外管〔2005〕101号)精神,现对购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4月1日后登记注册的内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首次申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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