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5-04-07
生效日期: 2005-04-07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中年份代码含义的通知》(国税函〔2005〕21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统一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5〕2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2005年1月1日起,我省对普通发票实行了简化归并和统一印制,各类普通发票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统一了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为了保证新旧发票在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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