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5-03-24
生效日期: 2005-03-2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5〕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5〕37号 2005年3月3日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函〔2005〕134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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