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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州安发溜冰鞋有限公司取得土地补偿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闽地税函〔2005〕44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州安发溜冰鞋有限公司取得土地补偿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闽地税函〔2005〕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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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州安发溜冰鞋有限公司取得土地补偿收入征税问题的请示》(榕地税外〔2004〕17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01年,福州安发溜冰鞋有限公司与仓山区盖山镇齐安村委会签订征地合同,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用地的法律凭证),为此,福州安发溜冰鞋有限公司事实拥有该地块的使用权。2002年,福州安发溜冰鞋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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