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5-03-28
生效日期: 2005-03-2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2004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61号)规定,现将铁道部所属在赣企业和单位2004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南昌铁路局、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分公司和中铁行包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分公司,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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