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5-03-29
生效日期: 2005-03-2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伊春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关于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的请示》(天证经字〔2005〕5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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