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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4〕168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4〕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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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局第14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基础管理,规范地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管理工作,统一税率,公平税负,充分发挥“以票控税”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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