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3-05-09
生效日期: 2003-05-0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按揭贷款利息税前扣除的请示》(本地税函〔200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关于桓仁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部职工陶立松等人与建行桓仁支行签定《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并经桓仁县公证处公证,购买桓仁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购房贷款且已支付给该公司,并取得产权证明,房屋产权从法律上已归陶立松等个人所有。此后,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自行与陶立松等人订立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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