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海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施行细则 琼府〔1989〕115号 

    海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施行细则

    琼府〔1989〕115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开征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非农业人口一万人以上、工商业产值一千万元以上的建制镇和非农业人口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征收。  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范围;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范围;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区域范围,
    责任编辑:tax928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