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12-25
生效日期: 2020-12-25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3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3年12月11日起实施。
为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供给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制定了《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现予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2020年12月25日点击下载: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pdf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