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08-06
生效日期: 2020-08-0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现公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设立、运作等相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基础设施基金,是指同时符合下列特征的基金产品: (一)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