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20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缓解因病致贫、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及时出台有关政策,把新冠肺炎诊疗救治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预付部分资
    责任编辑:ld003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