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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8〕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8〕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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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制发行政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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