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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9〕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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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设立国家和地方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等要求,进行了积极探索,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机构)不断发展壮大。但融资担保行业还存在业务聚焦不够、担保能力不强、银担合作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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