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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5号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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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优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监管,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相关政策规定,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海关监管事宜公告如下:一、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模式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以下简称“退货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开展退货业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境内代理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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