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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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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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