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1-02-26
生效日期: 2001-03-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税务分局、稽查大队: 为了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税收优惠的管理工作,理顺工作秩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加强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法规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浦东新区税收管理的具体情况,现对加强税收优惠管理、规范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税收优惠的项目和审批权限根据国家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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