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6-06-27
生效日期: 2016-06-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的要求,保障行政诉讼法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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