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7-10
生效日期: 2007-07-1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按照“有效、简洁、规范”的清理标准,省局对2006年3月1日以前省局本级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一、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90件1.转发总局《关于生产和经营残废人用品用具给予减免税的通知》(税流字[1993]第035号)2.转发总局《关于部分轻工产品征免增值税的通知》(税流字[1993]第063号)3.转发总局关于《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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