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2-09-29
生效日期: 2002-09-29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失效/废止:本篇法规被《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2007年8月20日发布;2007年8月20日实施)废止
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湘国税函〔2002〕11号)下发以来,各级国税机关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并积极开展了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的管理,加大税源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和打击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堵塞税收漏洞,省局决定进一步完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评估办法。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各级国税机关必须高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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