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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发〔2015〕68号
发文日期: 2015-05-13
生效日期: 2015-05-13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工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到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5月13日 &n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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