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9-02-05
生效日期: 2009-02-0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依法查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构建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国家税务总局决定2009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税收专项检查项目(一)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1)1.指令性检查项目(1)大型连锁超市及电视购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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