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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固定资产 物资采购 印刷品负责制规范化管理运行规程》的通知 内地税发〔1998〕168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固定资产 物资采购 印刷品负责制规范化管理运行规程》的通知

    内地税发〔1998〕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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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固定资产、物资采购、印刷品负责制规范化管理运行规程》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报告区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1998年9月16日
    责任编辑:ld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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