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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条款失效) 皖地税〔1998〕71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条款失效)

    皖地税〔1998〕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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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省地税局制定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地税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以下简称减免税)管理,促进纳税人和地税机关更好地执行减免税政策,充分发挥减免税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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