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1998-04-24
生效日期: 1998-04-24
效力状态: 部分失效/废止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省地税局制定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地税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以下简称减免税)管理,促进纳税人和地税机关更好地执行减免税政策,充分发挥减免税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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