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9-06-15
生效日期: 2009-06-1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掌握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税收问题并及时予以权威答复,了解税收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基层税务机关的纳税咨询工作质量,税务总局从2009年1月开始,建立了纳税咨询热点难点问题收集公布制度。经过4个月的运行,该制度在扩大税法宣传途径和覆盖面、推动税务干部业务素质提高和准确权威解答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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