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9-09-04
生效日期: 2009-09-0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二议定书,已于2009年8月24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和新加坡共和国国内税务局局长李金富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新加坡正式签署。该议定书还有待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议定书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