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01-18
生效日期: 2006-01-1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为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税收征管薄弱领域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加强征管,堵塞漏洞,现就2006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税收专项检查项目 根据各地汇总情况,总局确定将下列行业作为2006年税收专项检查指导性项目,所属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要纳入专项检查的范围,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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