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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 国函〔2012〕58号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

    国函〔201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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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有关政策(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2〕7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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