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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函〔2012〕58号
发文日期: 2012-06-27
生效日期: 2012-06-27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有关政策(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2〕7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
发文机关: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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