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关于促进私有房屋凭市场发展的若干税收政策的请示的通知 闽政办〔1999〕15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关于促进私有房屋凭市场发展的若干税收政策的请示的通知

    闽政办〔1999〕150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地税局、财政厅制定的《关于促进私有房屋租赁市场发展的若干税收政策的请示》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日  关于促进私有房屋租赁市场发展的若干税收政策的请示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财政厅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九日)省政府: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
    责任编辑:ld064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