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1997-12-19
生效日期: 1997-12-1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地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新税制实施以来,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下达了若干加强地方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规定、办法,对于规范地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保证地方收入任务的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市、地要结合贯彻本“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好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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